还没休完产假,派遣员工被工作单位通知退回第三方人才机构,我该怎么办?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养娃虽辛苦
但是我始终甘之如饴
产假快结束
本来欢欢喜喜坐等上班
一纸通知书
却让我的心情跌入谷底
辛辛苦苦为之工作的企业
你这么做到底有没有道理
A1:
你好,用工单位不能这么做,这是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你可以和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协商解决,还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根据你的描述,你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该用工单位工作,你与该用工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你们之间形成的合同属于服务协议。而上述规定明确了任何单位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都不能单方面解除。因此用工单位无权将你退回派遣单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內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劳动合同法》第92条也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你还可以以用工单位和第三方人才派遣机构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2
A2: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后期你提出辞职,是否能得到补偿要视情况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5条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你的描述,是现单位要求你转为与另一个公司签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且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你主动辞职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要视你能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定。建议你先检视自己提出辞职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再决定是否提出辞职。
3
A3:
你好,民间借款应当立借条。借条与欠条所反映的法律关系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即谁借了谁的钱。欠条则证明欠款关系,而产生欠款关系的原因有很多种,可能是租赁、劳务,损害赔偿等,不一定是借款。
一份完整的借条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
1、债务人信息要完整
姓名、身份证号(与身份证原件一致,不写错别字,不写昵称),家庭地址,手机号(为了避免法院找不到被告)。
2、债权人信息相对完整
相对于债务人信息,债权人信息可以简化为:姓名、身份证号(与身份证原件一致,不写错别字,不写昵称)。
3、约定好本金与利息
本金和利息是每一笔借贷纠纷中法院必须核实的信息。截至目前,法院可支持最高的利息为年利率24%,超过部分不予支持。如借条中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4、借条日期写规范
借条日期要规范到年月日,不能偷懒只写月日。
5、约定还款日期
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一般为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年。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同样为三年。
6、约定还款方式
具体是到期本息一起偿还,还是按月偿还月息,到期偿还本金,双方可以自由约定。
4
Q4
A4: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前往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原单位补缴养老保险。经查证属实,如果原单位确实未依法足额为你缴纳养老保险,则会面临补缴滞纳金,甚至罚款等处理。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五险之一,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原单位在与你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
其次,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且,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因此你可以通过向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行政部门投诉原单位,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
A5:
你好,当然可以要求家具厂赔偿。根据你的描述,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表、工资单、工作服、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款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该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治疗费用等。
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其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该法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
感谢值班律师:
(龚拥军 江苏南京)
万物都有自己固有的运行法则,
每人都要守住自己的底线原则。
实习小编 | 朱贺
实习法务 | 索东汇、郑俊宇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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